以下文章来源于无知路上 ,作者MC汉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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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长度:11600余字,推荐大家收藏后慢慢看
作者:拉卡·雷(Raka Ray)和斯里拉·罗伊(Srila Roy)
译者:麻辣香之、Eric
校对:吴衢
吴衢注:本文来自2019年出版的论文集《印度民主:起源、历程、争论》(Indian Democracy: Origins, Trajectories, Contestations)中的一章《女性主义与性别政治》(Feminism and the Politics of Gender)。该论文集源于2017年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印度民主70年”,在研讨会中作为对印度性别政治的讨论,两名学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社会学系教授拉卡·雷(Raka Ray)和金山大学(University of the Witwatersrand,位于南非约翰内斯堡)的社会学系教授斯里拉·罗伊(Srila Roy)——就印度女权运动,尤其是女权运动过去三十年的演变过程进行了评述和讨论。国内舆论对于其他国家女权运动的翻译介绍经常集中于欧美国家,因此,有必要关注其他非西方国家的女权运动发展脉络。这不是为了简单地寻找一种相似性,而是将女权运动放置在全球体系下重新加以理解。为此我们翻译了这一文献,供大家参考。现标题为笔者所加。
另外,两名学者在讨论时常使用印度妇女运动( Indian women’s movement,简称IWM)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虽然没有可以泛指一切印度妇女运动,但是两名学者在使用时有时特指历史上的,尤其是90年代印度经济自由化之前的印度妇女运动。因此本文在翻译时根据上下文语境,在通过历史对比强调新兴妇女运动的不同时,直接保留为IWM;而在泛指印度妇女运动时,则翻译为“印度妇女运动”,还请读者注意。
导论
在过去的70年里,印度的性别政治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接下来的对话中,拉卡·雷(Raka Ray)和斯里拉·罗伊(Srila Roy)勾勒了这一演变的过程,并讨论了女权解放政治所面临的多种挑战和可能。
印度妇女运动(IWM)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但只有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独立自主的妇女运动时,关键议题——比如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和国家暴力)、经济赋权以及政治参与和代表——才被提上议程。
在此背景下,本次对话以印度妇女运动的转折十年,即经济自由化的1990年代为出发点。在这一时期,印度的女权斗争越来越受到制度化、跨国化和NGO化进程的影响,这些进程又紧密相连——比如说,1970年代时的许多独立妇女团体变成了受外国资金支持的非政府组织(NGO)。
当雷和罗伊争论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说“印度全面地转向新自由主义生产出了一种把个人责任、改良、事业、自我关怀和自我改造作为政治转型途径的新型的新自由主义女权主义”时;她们也强调达利特(Dalit,即种姓制度下的“不可接触者”群体。——译者按)和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如何显著地拓宽了女权主义辩论的范围。
因此,雷和罗伊通过多个相连的主题,审视这些女权主义政治变迁所带来的相关困境和问题:女权主义组织是如何探索这一新兴的、竞争激烈的、由捐助者驱动的“活动市场”(market of activism)的?有了怎样的效果?女权议题和迷因(meme)的全球流动如何重塑了印度女权主义的可能?对于当前印度兴起的强调诉诸国家和国家法律的“治理女权主义”(governance feminism),我们又该如何理解?
(左图为拉卡,右图为斯里拉)
对谈部分
拉卡: 我们认为首先要谈一谈今天印度性别政治的版图变化,以及现实中性别实践的变化。当我在1999年写《抗争之地》(Fields of Protest)时——该书基于1990年代初至中期做的研究——我希望这本书准确地描述了在斯里拉所写的新形势爆发前当时妇女运动的面貌。
因此,当我在写这本书时,我不想把印度的妇女运动作为一个统一的妇女运动来考虑,而是作为一些相当在地的事情。它深受地方上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历史的影响,我以孟买和加尔各答这两个城市为例-——他们各自的政治历史和政治文化使得非常不同的议题被政治化。
鉴于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CPI(M))在西孟加拉邦的霸权地位,一个议题要想在加尔各答成为正当的女权主义,它就必须以某种方式与劳工联系起来;而在政治场域更为开阔但拒斥一些组织化左翼的孟买,议题往往是关于女性所遭受的暴力。
在我写作的时候,妇女运动中的一个关键分歧是自治团体和那些隶属于政党的组织之间的分歧。因此,当我在写《抗争之地》(Fields of Protest)时,我试图一方面强调地方上的特殊性和当地文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自治组织和隶属于政党的组织如何在这一地形上进行协商互动的。但在我写完这本书后不久,就出现了新型NGO的爆炸式增长,形势真的开始转变。我得把话交给斯里拉,让她谈谈更为当下的形势,现在地方、国家和全球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
斯里拉:拉卡的书结束于玛丽·约翰(Mary John)所说的IWM和整个进步政治的“十年转折”(the watershed decade)的开始,也就是经济自由化的十年。那么,“自由化”——按照它通俗的叫法——对印度女权主义者和印度妇女运动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从这一时期女权主义斗争的制度化、NGO化和跨国化,从这些相互联系的发展过程来思考其意义。
在制度化方面,我们看到了“国家女权主义”(state feminism)的兴起,或者说一系列公共机构中性别问题开始成为主流——这一点我之后会再次提及。我们也看到了一种新的女权主义形式的起源和崛起,即非政府组织。许多拉卡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所研究的自主的妇女团体到了1990年代变成了非政府组织。它们获得了外国资金、雇佣了专业人员,其中一些人拥有妇女研究的学位、它们与国家并行运作或甚至是与国家合作,从而以各种方式帮助发展,或者说逐渐“赋权”给妇女和其他被边缘化群体(如性少数群体)。
我经常认为NGO化和跨国化是两个过程,因为NGO接受外国资金,并回应着超越民族国家的其他层次上运作的议程和利益。那么,我们所看到的是从1990年代开始对印度妇女运动(IWM)的场域和规模的“扩大”或者说重组。一般来说,历史上的印度妇女运动在民族国家设定的政治和认识框架内运作,后者是它的主要目标,这也使得拉卡在《抗争之地》(Fields of Protest)中强调地方上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然而经过近三十年的自由化,今天这些活动和认知框架已日益成为全球的、跨国的。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这些NGO化和跨国化的进程对运动和对在地活动家们的影响。首先,活动家开始与国家合作,其方式可能是上一代女权主义者不会喜欢的。他们直接参与了国家逻辑和治理的扩张。此外,我们看到活动家被纳入到治理领域——包括国家和非国家的——或者,纳入对特定人口群体的生命政治管理。因此,突然间妇女团体,还有和最近的LGBT团体,开始直接参与管理被定义为“弱势群体”的人群,即妇女、LGBT-Queer,以及最近被定义为“跨性别者”的人群。
特别是NGO化本身也意味着女权和酷儿运动进入了一个竞争性的“活动市场”(market of activism)。现在,活动家和组织必须在这儿争夺有限的国内和跨国资金与社会资本。能否展示某种特定的专业知识——无论是与性别(gender)还是与性(sexuality)有关——极大地影响了谁可以获得资助和,最终女权主义本身如何被改造为专家掌握的专业知识。
除了制度化和NGO化,我们还见证了印度女权主义一些其他方面的令人激动的发展,特别是在2000年代。这儿我想到的是兴起了一批专门围绕着妇女问题、性暴力和性别公正议题的运动。显然,2012年底在德里发生的反强奸抗议活动是这些运动的代表。在这十年的开始,城市地区(尤其是德里)的中产阶级青年领导了一些自发的公众抗议和守夜活动,以回应备受瞩目的针对精英女性的暴力案件——构成了德里抗议活动的序幕。这些抗议活动由“普通公民”组成,他们不一定隶属于IWM或左翼或进步团体。
他们体现了一种新的印度城市里内“中产阶级行动”的趋势。由于不属于任何政党、不属于IWM、甚至还包括一些可能不自认为自己是“女权主义者”的人爆发式地开始围绕强奸和性别公正进行抗议行动,德里的反强奸抗议活动将这一趋势推向了高潮。这一运动当时有趣的一点是:女权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以及“女权主义“对各种人和对公众的呼吁能力制造出了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效果。
回头来看,那个抗议的时刻产生了两个对立的阵营或群众。一方是“阿扎迪”(azadi,波斯语的“自由”一词。——译者注)或叫做“自由”阵营,其中卡维塔·克里希南(Kavita Krishnan)成为其代表人物。面对以“安全”为名限制妇女自由的趋势,他们呼吁给她们更大的自由。另一方则以保护主义和受害者的论调出现,要求国家提供更多的保护,包括通过死刑甚至是阉割来惩罚强奸犯。
法学专家巴提沙·巴熙(Pratiksha Baxi)将后者描述为“报复性群众”(retributive public),并将印度最终使用死刑来解决性暴力问题的做法归结为这类群众的要求。我想强调的是,此时,女权主义常识的迸发伴随着究竟什么是女权主义的危机。如果你可以以女权主义的名义要求死刑,那么这是什么女权主义?
(2012年德里黑公交案件)
然而,与此同时,在2000年代,我们看到了更为明确和自觉的女权主义运动和斗争,特别是围绕妇女的公共安全问题。这里我指的是在德里强奸案之前,和尤其是之后变得更加明显的运动,如“破笼运动”(Pinjra Tod,意为Break the Cage,该运动反对以安全之名限制妇女的流动。具体活动包括结束宵禁、减少对女学生在外住宿的限制、打击大学内的性骚扰等等。——译者注)、“为何游荡”(Why Loiter,面对妇女因为半夜游荡而遭遇性暴力的舆论,该运动受同名书籍《为何游荡?:孟买街头的妇女与风险》(Why Loiter?: Women And Risk On Mumbai Streets)启发,旨在保护妇女对于公共空间的使用。具体活动主要是妇女们深夜里在公共空间结伴出行,没有特定的目的,即游荡。——译者注)、“空白噪音”(Blank Noise,一个旨在对抗街头性骚扰的公共艺术项目。——译者注)、 2011年国际荡妇游行(international Slutwalk marches)的印度版,以及2009年的“粉红查底”(Pink Chaddi,或称粉色内裤)运动,该运动鼓励印度妇女将内衣邮寄给一个右翼团体的成员们。该团体之前袭击在酒吧喝酒的妇女,因为她们这样是“不印度的”。许多这类活动的共同点是它们具有浓烈的中产阶级和都市特征。
虽然印度妇女运动的活动家一直是中产阶级,但该运动的反殖民主义和社会主义根基意味着阶级优先于其他所有社会变量。印度妇女运动的主流非常有意识地代表底层(subaltern)——农村、贫困或“欠发达地区”的妇女——发声,并且经常要为自己的中产阶级地位和主体性进行辩解,如果不是要抹去这一特征的话。相比之下,构成这些“新女权主义”的一部分年轻女性并不为自己来自中产阶级和都市或借鉴了西方的做法而辩解。她们毫不掩饰地就与她们特别相关的问题进行动员——比如妇女的公共安全问题。但她们也认为,解决这些问题能够产生横跨社会各阶级的更为广泛的影响。
拉卡:我想谈一谈跨国NGO化的令人不安的影响以及你刚才提到的运动的问题。这些NGO的资助者或母组织往往通过一系列运动来开展工作,如“十亿人的崛起”(One Billion Rising),或“16天行动结束性别暴力”(16 Days of Activism to End Gender Based Violence),甚或是国际妇女节的全球庆祝活动。这些活动的运作方式是,他们给当地团体提供有限的资金,还有相应的主题和迷因来让当地NGO加以本土化。
然而,这些主题本身实际上来自美国或英国,或资助者所在的地方,而当地的NGO被认为应该将这些主题本土化。这让我想到,虽然在世界许多地方,从美国到南非再到印度,女权主义理论研究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例如,我们对种姓或种族以及宗教和性别认同如何共同发挥作用的有了更细致的了解——这些实践活动却没有类似的细化。它们仍然是普适主义的。例如,在“十亿人站起来”(One Billion Rising)运动——是美国剧作家和活动家伊芙·恩斯勒的创意(Eve Ensler,其最有名的作品是剧作《阴道独白》。——译者注)——中,全世界的妇女应该共同起来跳舞,以反抗针对妇女的暴力。
这预设了许多事情:全球范围内的暴力有着类似的成因和后果,以及类似的占据公共空间的成本。对暴力的主要理解是家庭的和人与人之间的,而不是由监狱、监管制度,或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造成的。这些全球运动仿佛与为理解暴力的不同的结构性表现而进行的理论研究无关,尽管这些运动就正在讨论并建构着妇女遭遇了怎样的暴力的叙事。因此,虽然地方层面的团体试图纳入更多,比如说,关于种姓问题的细微差别,但我认为,在非常复杂的女权主义分析与这些全球运动之间仍存在着巨大差距,前者理解种姓、宗教、阶级和性别是共同构成的,后者则基本上没有这样的认识。
此外,在思考全球层面的问题时,我们必须了解全球组织越来越多地采用(这里我指的不仅仅是围绕性别问题的组织,还有围绕教育、健康等问题的组织)我称之为“模块化”的方式。女权主义学者高里·维杰亚古玛(Gowri Vijayakumar)在印度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和性工作者运动方面做了一些出色的工作,她展示了盖茨基金会是如何看待加尔各答索纳加奇(Sonagachi,该地为亚洲最大的一个红灯区。同名项目索纳加奇项目则是一个旨在抗击艾滋病的性工作者合作社,提倡使用避孕套和反对性滥用。——译者注)的成功,然后试图将这种成功打包成一个模块,并将其运送到各地——先是印度的班加罗尔,然后是肯尼亚的内罗毕。但是,每一次移植中,他们都把使索纳加奇在加尔各答最初取得成功的因素抛在后面,即性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和政治参与。
当这个模式被移植到班加罗尔时,政治参与变成了一个可以被忽略不计的部分;当这个模式到了内罗毕时,重心变成了对性行为进行列举和分类来保证安全性行为,而让性工作者有知识来确保自身健康的观念变得不重要了。
我认为在当今世界,这些模块化的干预形式在性工作和暴力问题上越发得到了认可,这很令人担忧。我知道很多其他正在涌现出来的活动网络和组织并不接受这种模式,但我担心的是,即使我知道有其他组织仍然以群众动员为基础,这种以客观效率为目标的去政治化模式也已在全球范围内变得过于主流了。
斯里拉:我同意,但我想提醒大家不要过分夸大关于全球议程对地方的控制与影响。再次回到德里的抗议活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它说明一个地方性事件——对于乔蒂·辛格·潘迪(Jyoti Singh Pandey)的强奸和谋杀——比大多数这类事件传播得更远,并就对妇女的暴力的话题产生了“跨国知识”(transnational knowledge)。不同的社会背景下都生成了反强奸抗议活动,如在美国甚至是在南非。这不仅是对印度作为世界“强奸之都”的一种实况说明,更让印度成为了一个反抗性暴力的模板。
我的观点是,仅仅说北方在性别公正方面制定了议程,而南方只是复制了同样的议程是不够的。从经验来看,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从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妇女问题会议(该会议是1975年开始的一系列由联合国主办的妇女会议的高潮)上看到这一点:南方的非政府组织开始决定议程;换句话说,他们确定了哪些问题可以被全球性地考量,比如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然而,我认为你对这些南方组织日常工作方式的评价是成立的。我在与加尔各答(Kolkata-based)的NGO的合作中观察到,他们经常将性别问题简化为非常狭隘或者具体化的事务,或者是可以在不同环境下复制的事情。我想我唯一的重点在于,我认为这类动态关系不是只由北方推动的,而是由所有这些在不同规模尺度上的多种力量推动的。
关于“NGO化”,我想最后说一下,这个词不单是用来指代经验性的东西的。事实上,它是有道德含义的。“NGO化”对非政府组织在女权和其他类型的政治和斗争(总的来说就是将他们去政治化或者收编)中所做的事情提出了一个规范性的主张。这样一个规范性框架使某些的变革经验变得清晰可辨,但它也使其他方面的变革被掩盖。通常,被掩盖的方面是NGO在地的实践是多么的异质化。这些NGO——尤其是致力于性别问题的妇女或女权主义NGO——同时也是年轻的、中产和中下层妇女的庞大雇主。我在自己的工作中观察到,很多时候正是这些妇女无意中成为了政治化的人。特别是因为自1970-80年代以来,大学校园内缺乏政治化,社会上也没有剧烈的左翼运动来产生影响。因此,相对于NGO工作的预期 "受益者 "或 "客户 "而言,也许可以从这些妇女的角度来看待女权主义NGO的解放可能。
拉卡: 当然,我同意,我也同意使用“NGO化”这个词是有道德意味的。只是,当任何一种形式成为主导形式时,我们都得特别小心。是否有从南方到北方的流动,当然有。但我倾向于认为,观念和资本(因为它们往往一起流动)从北方流向南方;而正如社会学家米莉·塞耶(Millie Thayer)在她关于巴西妇女运动的研究中所表明的,南方给予北方的是正当性。因此,当北方的资助者与南方的农村或贫困的NGO合作成功时,他们感受到的是他们的行为(指注入资金和观念。——译者注)被正当化了。我承认,我的路径受到了我作为特定的一代人的影响——在我看来,在一个NGO化的世界里,南方给北方的所有东西说到底就是正当性。
斯里拉:我认为你说得很对。我们只需想一想“第三世界妇女”仍然是全球发展主要针对的对象。虽然发展已经从以国家和福利为重点转变为更为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模式,虽然第三世界妇女的形象已经从受害者转变为积极的和创业者的,但其他一些重要的事情几乎没有改变。因为说到底,仍然是第三世界妇女的身体和能动性来为全球规模的发展提供了正当性。这种正当性的提供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
我还想展开讨论一下印度女权主义者与国家的关系在近些年是如何重构的。拉卡的研究和书处于一个普遍的反国家主义的时代,也就是说,IWM的特点是对印度国家抱有强烈而合理的怀疑态度。许多人认为这个运动,以及更广泛的印度女权主义,是 "反国家 "的(就像全球南方的其他一些妇女运动一样)。成功的法律改革最充分地体现了女权主义者对国家的担忧,即便这种改革是IWM自己为了打击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而促成的。
除了在执法领域没有取得什么成果外,女权主义者还认为,这种改革无意中增加了国家的权力,这就在其他时候以“保护”之名加深了对妇女生活的监管。以至于印度女权主义者尼维迪塔·梅农(Nivedita Menon)在21世纪初写了一本书,她宣布女权主义对法律和国家的信念已经结束了。尽管如此,近年来,人们让国家介入解决性暴力问题的诉求愈发强烈,这一点在乔蒂·辛格·潘迪被谋杀后颁布的《2013年刑法修正案》中表现得非常明显,这导致一些人宣称印度女权主义者现在是 “亲国家”的。虽然我自己不会这么认为,但我确实认为可以说在印度背景下,“治理型女权主义”(governance feminism)正在兴起。事实上女权主义者拥有实际的制度能力和权力。这至少表明,在理论上将女权主义者当作处于边缘或无权的地位是不够的。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和思考,女权主义者是如何获得权力的以及她们之后如何使用这种权力。
与此相关的是,在将刑事化作为性暴力的最终答案时——特别是在德里强奸案之后——在许多人看来印度女权主义似乎采取了一种监狱转向(carceral turn)。女权主义律师不仅仅是执行甚至是亲自起草了相关的刑法。这种对刑法的依赖表明它与美国式的“监狱式女权主义“(carceral feminism)有相似之处。在这些最近的趋势中,无论是治理式还是监狱式女权主义,其后当然是新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内核,或者说,女权主义已经被新自由主义的力量所收编,变得与它原本的进步理想和目的相悖。
拉卡:是的,女权主义者在法律上做工作,或着说是与法律一起工作,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们在与国家一起工作。但我认为这是因为在当下,法院在处理性别方面的各种问题上表现得特别活跃,所以女权主义者,特别是女权主义律师,如维琳达·格罗弗(Vrinda Grover)或英迪拉·贾辛(Indira Jaisingh),她们必须参与进来!在最近的一连串案件中,法院越来越多地、武断地作出加强“传统”价值的判决。你可能还记得最近有位法官批准一名男子离婚,因为他的妻子不想和公婆一起生活,对吗?还有阿基拉/哈迪亚(Akhila/Hadiya,该妇女原名为Akhila Ashokan,在皈依伊斯兰教后改名为Hadiya。——译者注)案,在该案中,一名印度教妇女皈依伊斯兰教,然后嫁给一名穆斯林,她的婚姻受到了法庭的质疑。所以可以看出,法院已经成为创造新形式的传统主义的场所。我认为这是一场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的葛兰西式的阵地战,这关系到印度教试图施加一种关于印度的特定图景,而且也关系到国际上对这种图景的认可。因此,至少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刻,法院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参与到国家里越来越重要。
斯里拉,我认为你所谈论的另一件事是新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我花了一些时间思考我们所说的赋权概念,以及在妇女成为新自由主义新宠的社会背景下如何重新思考赋权概念:她们是被发展组织给予微型企业家身份(micro-entrepreneurships)的人,而她们的男人被认为是社会的渣滓,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的人。这种新自由主义的假设是,妇女是她们生活的企业家,她们将过上自我负责和自主管理的生活,并实现自我转变——这种言论实际上被许多许多的妇女所接受,她们已经看到自己比她们的母亲要自由得多。我在现在所做的工作——我对那些从村庄和小镇迁移到大城市的妇女进行访谈——中看到了这一点。在采访妇女的这30年中,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妇女们像现在这样说话——如此积极,如此有能动性。例如,她们说:“我做了这个,他们试图阻止我”,“我的父亲拒绝让我学习,所以我停止吃饭。虽然我之后被送进医院了,但我达到了我的目的”——就是说她们真的在,以惊人的数量,叙述这种克服家里的障碍,对兄弟的怨恨,还有胜利之情。而正是这种胜利的感觉让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摆脱了核心压迫。但他们都在准备加入劳动力大军,我们不知道那里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从激励性的角度来思考这套话语,那么对我所接触的这一特定阶层的妇女来说,这种对新自由主义转型的激励话语确实起了很大作用,它召唤出了一种有抱负的女性。我还不知道她们未来会遇到什么,但我知道我们不能把她们看作是简单的被剥削的或简单的被赋权的女性——她们无论如何会进入什么,那都是一个更加复杂的网络。
(小额信贷就是一种给妇女“赋权”,让她们成为小微企业家的发展模式)
然而,当我们考虑新自由主义对女性的影响时,我们也必须问询它对男性的影响。我们关于性别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关于女性和女性气质的,但对于男性气质,我们确实没有进行足够的思考,或者说以足够细致的术语进行思考。我们仍然认为男性作为一个群体是强大的,但很明显,他们作为一个群体其实并不强大。因此,我们现在必须更深入地思考无权无势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所说的这种无权无势的男人指的是曾经有过获得制造业工作的希望,但现在却没有工作的男人。例如,土地不再需要农民的儿子参与工作,他们可能就会被送到城市去找工作,以便履行作为儿子的经济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当前经济体系下可能不被需要的男人。
我们感觉到像“无所畏惧者”(Nirbhaya,意为无所畏惧的。在德里公交车强奸案中由于印度法律不允许媒体披露强奸案受害者的名字,因此在舆论中Nirbhaya指代了受害者乔蒂·辛格·潘迪,表达了对强奸罪行的反抗。——译者注)这样的女性是有抱负的,为改善其父母的生活而进入城市工作。她们被视为新自由主义印度的未来;而以袭击她的人为例,这些男人被视为色魔(predator)、是印度的渣滓、是印度最好抛弃掉的人。在当下的印度,关于“失败者”(loser)男人的讨论似乎特别有力。例如,克雷格·杰弗里(Craig Jeffrey)这样的学者,他认为这些男人是一类职业流浪汉阶级,或者托马斯·布洛姆·汉森(Thomas Blom Hansen)认为他们就是那些加入印度教的人。但事实上大多数这种“无权无势”的男人并没有加入印度教;而我真正感兴趣的是,在我们的政治中,我们如何为他们这一类人找到一个位置,可供他们积极地参与、改造他们的当下生活。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思考在日常工作中,那些可能永远不会在经济意义上有生产力的男人如何才能找到自我的位置?同时为了男性和女性的利益,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男性在社会中所处的空间。由于对性别问题的思考始于对不公正和不平等的批判,我们现在必须在这个新自由主义的世界里,对被边缘化男性群体的相关问题也加以思考。
斯里拉:关于男人我只想谈一点小的看法。我一直在思考,印度男性在法律和社会上受到的待遇有多大不同,而这种不同在多大程度上是明显以阶级和种姓(以及宗教)为中介的。现在的一个公开的秘密是,总是工人阶级和来到城市的贫穷低种姓男人被当做是“天生的”色魔(sexual predators),而其他阶级和种姓的男人则不会被这么看待。对我来说,这种差异非常明显地体现在最近的强奸/性虐待案件中。相比于之前在乔蒂·辛格·潘迪强奸与谋杀案中被定罪的工人阶级移民工,涉及这些案件的某些精英阶层男子获得了不同的法律待遇 。
谈到“新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一些人解释说,公众对乔蒂·辛格·潘迪(而不是印度强奸文化的所有无数受害者)倾注的同情是由于她被构建为一个理想的新自由主义主体。媒体——或者说媒体是这么宣称的——特别努力地把她塑造成一种有抱负、经济上成功、独立、且现代,进而特殊的女性主体形象,给她树立起所有这些标志代表着妇女赋权和解放。而同样是这些媒体又将案件中工人阶级男性施暴者形容为妇女实现这种新自由主义想象时的主要障碍。
在最近对我之前提到的“新女性主义”进行分析或评价时,这类讨论也将“新自由主义”作为一个重要的分析类别。该论点认为,围绕女性公共安全的城市女权运动——如“破笼运动”、“为何游荡”和“空白噪音”——是新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范例,因为其中有很多典型特征,如:它们强调对结构性问题的个人化反应;对责任、改革和企业抱有新自由主义和疗愈式(therapeutic)的理想;以及支持将自我关爱(self-care)和自我改造作为政治转型的途径。这些运动被解读为消费者中心、个人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反映了其成员(主要是大都市和中产阶级的印度妇女)的态度。这些批评给我留下了如下这些问题:“新自由主义”是否足以解释今天的新女性主义和女性特征?这些都完全是由新自由主义理性决定的,还是我们可以在她们的想象和运作中看到其他理性的作用?例如,今天在小城镇或郊区的年轻女性群体也已经开始强调“自我”的叙事。女权主义(如果有的话)在这个过程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我们可不可以说女权主义已经如此成功地被新自由主义 “收编”,以至于后者成为今天唯一在运作的(个体与社会的)理性和技术了吗?最后,是不是每一种对自我的强调都内在地是新自由主义的?
在我对性政治和主体的研究中,我则发现新自由主义确实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概念。除了经济自由化——或者说新自由主义——1990年代也见证了印度女权主义内部批判的激烈化,特别是来自达利特(Dalit,即“不可接触者”)和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的批判。具体来说,她们被主流的女权主义边缘化了,而这种主流女权主义不可避免地是印度教的、异性恋的和上层种姓的。尤其是女同性恋政治,它既是在IWM开辟的空间,也是在其内部的恐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更广泛地说,女同性恋和酷儿政治也是被对艾滋病毒/艾滋病(HIV/AIDS)的国际/国家监管所促成的——活动家和学者阿克沙伊·卡纳(Akshay Khanna)所说的“艾滋病毒/艾滋病产业”。所有这些力量都对印度的性别和性权利组织产生了巨大的话语和物质转变。可以说,今天,至少在印度的城市地区,酷儿的生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方便适宜,即使同性恋在法律上仍然是一种正式罪行。同时,在“变性人”权利方面,我们看到了巨大的法律进步。印度国家法律服务局(NALSA)诉印度联邦案标定了这一点:2014年最高法院的裁决承认变性人是印度的正式公民(此案基于国家法律服务局代表希吉拉社群(hijra,即印度传统上的“第三性别”。——译者注)的关切而提出的公共利益诉讼)。因此,多种性别和性身份似乎被正常化和合法化了,但有很大的限制。有很多迹象表明,在印度的酷儿群体中,基于阶级和种姓以及性别的内部不平等依然存在。中产阶级、上层种姓和大都市——而不是底层庶民——的酷儿主体正被与新自由主义、消费性、“现代”和城市化印度相关的空间所接纳。
这一点在最近的国产品牌阿努克民族服饰(Anouk)的“女同性恋广告”中非常明显。该广告展示了一对女同性恋者的出柜,但依托的是各种中产阶级标志、精英主义心理和消费主义“品味”。此外,纳入这种中产阶级酷儿主体不可避免地排斥着那些被识别为工人阶级、低种姓的人,因为他们说到底无法体现新的、自由化的和中产阶级的印度所代表的一切。我们从研究中得知,在加尔各答(Kolkata)和班加罗尔(Bangalore)等城市,城市酷儿空间是如何以阶级、种姓以及大都市和非大都市为界限,从而让一些群体进入并拒绝一些其他群体,最终完成管制。因此,都市的酷儿生活倾向于抹去非都市的酷儿生活和社群的可能。
庶民性少数群体——如希吉拉人(hijras)和科提人(kothis)——现在已经获得了政治地位和合法身份。实际上主要是国家法律服务局一案的判决,使他们能够从“政治”走向“市民社会”。但我自己在加尔各答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中看到的是,围绕LGBT问题开展工作的NGO和活动家如何变得具有戒备性并关上大门。这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些空间是由中产阶级精英(如果不是酷儿的话)主导的。因此,是否允许庶民(non-respectable)个体和团体涉足体面的或孟加拉族中产阶级(Bengali bhadralok,bhadralok在孟加拉语中意为中产阶级,该术语特别强调其文化资本属性。——译者注)的政治领域,人们一定程度上是犹豫的。第二,对于有限的资源NGO存在着竞争,现在是以“变性人”这个新的政治类别为名。已有的NGO不愿意把资源和资金让给新来的群体。但总的来说,我在这里看到的,除了新自由主义之外,还有相当古老的基于种姓和阶级的管制。我甚至要说,在今天新自由主义的印度,性和性别似乎使基于阶级和种姓的区分和不平等正常化。
延伸阅读
Dave, Naisargi (2012): Queer Activism in India: A Story in the Anthropology of Ethics,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Press.
Menon, Nivedita (2004): Recovering Subversion: Feminist Politics Beyond the Law,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Rajan, Rajeswari Sunder (ed.) (2003): The Scandal of the State: Women, Law, and Citizenship in Postcolonial India,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Press.
Ray, Raka (1999): Fields of Protest: Women’s Movement in India,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Rege, Sharmila (2014): Writing Caste/Writing Gender – Narrating Dalit Women’s Testimonios, Delhi: Zubaan Books.
Roy, Srila (2009): ‘Melancholic Politics and the Politics of Melancholia: The Indian Women’s Movement’, Feminist Theory 10/3: 341–57.
Roy, Srila (ed.) (2012): New South Asian Feminisms: Paradoxes and Possibilities, London: Zed Books.
Roy, Srila (2014): ‘New Activist Subjects: The Changing Feminist Field of Kolkata, India’, Feminist Studies 40/3: 628–56.
Sharma, Aradhana (2008): Logics of Empowerment: Development, Gender, and Governance in Neoliberal India,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Vijayakumar, Gowri (2018): ‘Is Sex Work Sex or Work? Forming Collective Identity in Bangalore’, Qualitative Sociology 41/3: 337–60.
译者:麻辣香之、Eric
校对:吴衢